[工作提示]关于旗山校区恢复实验室运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5 浏览:174
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旗山校区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闽工院综〔2022〕14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旗山校区恢复实验室运行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11月17日(星期四)起,旗山校区实验室恢复正常运行,各学院在实验室运行前须按学校规定开展大扫除和防疫消杀。实验室应根据防疫常态化工作要求,保持实验场所通风良好、卫生整洁,并劝导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自身安全防护。
2.严格落实实验室进出人员管理。实验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确需进入实验室的校外人员如实验耗材物资配送、大仪共享外校人员和设备维修维护人员等,须严格按照学校入校人员要求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配合做好入校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
3.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仪器设备开机试运行、实验耗材、实验准备等工作。
4.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实验室准备和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将在实验室正常运行后组织开展安全巡查和安全督查工作。
5.鳝溪校区恢复线下教学后,实验室可参照上述措施开展运行准备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