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土木学院工会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1-08      浏览:769


闽工院{2018]土木工  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

土木学院工会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中作出贡献的优秀会员,弘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工会工作的开展,工会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并在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次会议上进行表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会干部和支持或参与工会工作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和支持、院改革发展。在学校的“三育人”、师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2.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

3.热爱和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和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受到工会会员的好评。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能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群众拥护者。

三、评选名额

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总名额10人,按工会小组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力学教研室1人、制图教研室1人、结构教研室1人、

施工教研室1人、市政交通教研室1人、岩土教研室1人、实验室1人、地下教研室、办公室含辅导员办公室2人。

四、评选方法

1、各小组要及时推选本小组中的积极分子,并分别以电子版形式填报《土木工程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登记表》,在1月13日前报工会委员会联络人林华婷老师处765694310@qq.com

2、工会委员会将对各小组推报的积极分子进行评选,最后确定出本年度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2016-2017学年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将在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上进行表彰,并予以500元奖励。

  

附件:《土木工程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登记表》

  

土木工程工会委员会

二0一年一月

  

主题词: 评选表彰  2016-2017学年  工会优秀积极分子  通知

抄  送:  校工会  党委办(存档)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会                 2017年1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