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18]土木工 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
土木学院工会优秀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和各项活动中作出贡献的优秀会员,弘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促进我院工会工作的开展,院工会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并在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三次会议上进行表彰。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工会干部和支持或参与工会工作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和支持校、院改革发展。在学校的“三育人”、师德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
2.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
3.热爱和关心工会组织,积极参加和支持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受到工会会员的好评。
4.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乐于助人,能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广大教职工办事,受群众拥护者。
三、评选名额
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总名额10人,按工会小组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力学教研室1人、制图教研室1人、结构教研室1人、
施工教研室1人、市政交通教研室1人、岩土教研室1人、实验室1人、地下教研室、院办公室(含辅导员办公室)2人。
四、评选方法
1、各小组要及时推选本小组中的积极分子,并分别以电子版形式填报《土木工程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登记表》,在1月13日前报院工会委员会联络人林华婷老师处765694310@qq.com。
2、院工会委员会将对各小组推报的积极分子进行评选,最后确定出本年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的2016-2017学年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将在院第四届三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上进行表彰,并予以500元奖励。
附件:《土木工程学院工会工作优秀积极分子登记表》
土木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0一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 评选表彰 2016-2017学年 工会优秀积极分子 通知
抄 送: 校工会 院党党委院办(存档)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会 2017年1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