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
发布时间 :2013-01-02      浏览:26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08-2015年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授权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3]15号),指出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福建工程学院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我院土木工程学科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特对此通知进行了转发。 
         福建工程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2008-2015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2年12月,土木工程等3个学科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福建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硕士学位立项建设授权学科验收,学校通过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整体验收。2013年7月19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文正式批准。 
          土木工程一级成功跻身硕士学位授予点,是我院发展进程中迈出的关键性一步,对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增强核心竞争力、凸显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里程碑意义,为我院更好服务福建经济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