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综合实践中心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1-08      浏览:1294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综合实践中心

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

 

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发展、建设与管理的真实记录,是实验室工作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培养人才服务,根据《档案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主要内容:

1、实验室建制的批文、实验室设置申请论证报告,以及实验室改造、变动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实验室建设规划、购置(年度)计划及落实情况;

3、实验室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考核、培训等有关资料;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户明细帐、卡及低值品、材料、易耗品帐;

5、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讲义、指导书、教材及参考资料等;

6、实验项目开出情况及有关设备配置、分组情况及材料;

7、历年实验教学考试题目及学生实验成绩记录;

8、教学、科研、开发、社会服务实验任务的有关资料;

9、实验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鉴定、专利及获奖情况等;

10、实验室历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11、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以及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购置论证报告及技术验收报告等;

12、实验室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设备处是实验室工作档案分管部门,设档案管理员,汇总、整理、立卷和归档各实验室上报的材料。

2、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档案的收集、整理、汇编及存档工作,负责档案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管理;

4、为了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有关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5、搞好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对工作成绩显著者,予以表扬及奖励。

 

 

 

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综合实践中心

                                                                             20044